華語中表示「和、與」意思的詞彙,在語法上有兩種詞性,台語也是如此。台語使用的字是「佮(kah)」。
第一種是連接詞,用來連結前後兩個相同性質的語意單位,例如「日語佮英語」。第二種是介詞,後面接行為的對象和行為,例如「我佮你講話」。
台語的用法雖然與華語相同,但在語調上需要特別注意。「kah」原本是第4調,依照台語的變調規則應變為第2調,但在實際口語中,聽起來卻更接近第1調,且音長通常較短。
在教學上,有時會以「再變調」來解釋這個現象——也就是第4調先變為第2調,接著又進行了一次變調,變成第1調。從語音表現來看,它從高降調變成了平調,是一種「平調化」的現象,聽起來聲音也比較短促。這種現象通常只發生在語法詞或虛詞上,例如「甲」、「較」、「欲」、「煞」、「遮」、「遐」等。請看以下例句:
- 笑「甲」吱吱叫
- 流汗「較」贏流鼻
- 我「欲」報名
- 行「遮」久猶未到
引號中的字都是第4調,但在句子裡都讀成了近似第1調的音。
另外,在標準化的台語漢字系統中,「佮」還有第3種用法——動詞,表示搭配、附帶的意思,例如:「佮兩枝蔥仔好無?」意思是:「附帶兩根蔥好嗎?」此時的「佮」屬一般動詞,便依照一般變調規則,讀為高降的第2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