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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語法小專欄 比較「會/袂使」、「會/袂當」、「會/袂[動詞]得」

比較「會/袂使」、「會/袂當」、「會/袂[動詞]得」

台語的「會使」、「會當」和「會……得」,都等於華語的「可以……」,有時候似乎可以混用,以下分成兩部分來說明它們的差異: 

一、「會當/袂當」與「會使/袂使」有什麼不同?
台語裡的「會當/袂當」與「會使/袂使」,華語都翻成「可以/不可以」或「能/不能」,但在語意上有些微差別:

「會當/袂當」語意偏向「客觀條件」是否容許這件事情發生,也就是說,能不能做這件事是受到外在條件影響,而不是因為誰說、誰規定能做還是不能做,原始形式可能是「會得通/袂得通」。例如:「路口有一粒大石鼓,車袂當過。」路上有大石頭是客觀條件,而不是有誰或規定不允許車子通過。「公所派人共大石鼓徙走去,這馬車會當過矣。」也是同樣的道理。

「會使/袂使」語意帶有主觀意志是否允許、批准、接受,也就是說,能不能做這件事是受到人的意志或社會規範的影響,而不是容許或能力的問題。例如同樣是車子過不了,「路口咧管制交通,車袂使過。」這個情況是不允許車輛通過,使用「袂使」更為適合,同樣的,「等交通管制煞,車就會使過矣。」
但是,語句當中究竟是客觀條件或主觀意志,很多時候會有灰色地帶,例如:「這个專案,買一張定期票,就會當/會使公車火車坐免驚。」這個優惠專案可以說是一個客觀條件,但也可以說這個專案背後的規範允許了「一張票通行無阻」這件事。因此,常常可以看到「會當/袂當」與「會使/袂使」混用或可以互換的情況,久而久之,上述的區別也就漸漸模糊了。

即便如此,仍有無法代換的情況。例如語料庫中有一句:「王子真同情這个袂當講話、行路敢若閣足痛苦的小美人魚。」由於「袂當講話」是生理限制,當中並未涉及主觀意志的允許(沒有人禁止小美人魚講話,小美人魚無法講話是客觀條件下的狀況),因此若用「袂使」代換,句子的語意就會變得不合適。
 
二、「會/袂+[動詞]+得」和「會當/袂當」、「會使/袂使」的比較
台語裡還有一種跟「會當/袂當」、「會使/袂使」類似的用法是「會/袂+[動詞]+得」,像是「會食得、會寫得、袂看得、袂講得」,也有「可以/不可以」或「能/不能」做某事的意思。在語意上較類似於「會當/袂當」,如:「這種野草會食得」、「電視歹去矣袂看得」,偏向表達客觀狀況的描述。不過語意上雖然接近,句法上則有較多限制。

首先,「會/袂+[動詞]+得」當中的「動詞」,必須是有意識的自主動詞,像是「食、看、寫、講、交代、呵咾」等,不能使用像是「醒、昏、破、發燒」等非自主動詞,也不能使用像是「有、佮意、愛、疼、媠」等靜態動詞;同時,這個結構中的動詞前後,也不能帶有副詞、補語等其他成分,即「不帶標記的動詞」,也稱為「光桿動詞」(bare verb),像是「閣講、傷做、看著、寫落」等等,都不能放在此一用法的動詞位置。

另外,有一些動詞與「會/袂+[動詞]+得」的搭配已經有詞彙化的趨勢,例如「會/袂用得」、「會/袂記得」、「看袂做得」等等,學習的時候不妨直接當作一個完整的詞語記起來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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